安全生产 公开承诺
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,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,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总公司公开向全社会做出安全运输承诺:
(一) 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,配备安全管理人员;
(二)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;
(三)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;
(四)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;
(五) 保证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,定期做好检测维护,确保车辆状况符合相关要求;
(六) 配备专职人员做好车辆24小时动态监控,及时提醒驾驶员遵章守规驾驶;
(七)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;
(八) 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,组织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;
(九)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;
(十) 及时、如实报告道路运输事故,组织事故抢救,配合事故调查,不在事故处理期间撤离职守;
(十一) 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其他职责,以及企业认为应当承诺的其他事项。
安全承诺人:六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